本地块位于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李家河社区,占地面积为7384m2(折合11.1亩)。本地块土地权属单位为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李家河社区,地块内为李家河社区农用地;后2002年,该地块建设为昌新小学;后2012年,昌新小学翻新,将平房教室改建为教学楼,地块内成为昌新小学内的楼前广场,地块内无任何建(构)筑物,至今未进行开发建设。本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现欲将地块内扩建教学楼,故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胶州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及委托人的委托,我单位于 2020年9月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收集了历史生产资料并对原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导则、标准等要求,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及掌握的场区使用历史、生产工艺、水文地质信息等资料,同时结合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地块土地权属单位为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李家河社区,地块内为李家河社区农用地,后为昌新小学使用土地,地块内从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相邻区域为居住区和学校,周边企业的污染物不存在污染迁移途径,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通过以上调查分析,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污染源无有效的污染迁移途径,对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快筛数据验证,认为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此结束,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当前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