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颐华凯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衡阳路1号甲。地块面积为16191.8m2。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省粮油进出口集团仓储中转公司,一直为闲置空地,未进行使用;自2008年租给中颐华凯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至2017年停止使用并完成土地平整;后闲置至今。

依据《青岛市李沧区楼山河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成果)》(青政字〔2018〕72号)的要求, 本地块规划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和规划安顺路,故本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共设置11个土壤监测点位,累计采集61个土壤样品(含6个平行样品),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以及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三甲苯、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和pH;监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仅砷、铜、铅、汞、镍、镉、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䓛、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苊烯、菲、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6-C9)以及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其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共建成5个地下水监测井,累计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平行样品),共检测评价了44项因子,其中7项因子(钠、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总硬度、硫酸盐和耗氧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通过查阅青岛沿海地区的地下水水质资料,发现沿海地区地下水超标因子与本地块类似。推测是由于地块临近胶州湾海域,地下咸水入侵导致。本次调查地下水为场地表层含水层,不作为饮用水利用,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未来工作活动人群造成健康影响。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分析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报告结论为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最后修改日期: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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